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部控制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部控制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立资产内部控制体系时必须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分析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采取防控措施。

(一)资产岗位设置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资产岗位设置的风险点主要有:第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有限,容易出现一人多岗、权责不清的现象,加大了资产业务控制的风险。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一支笔”“一言堂”、一把手权力过大及缺乏科学决策的风险。

资产岗位设置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应当建立资产归口管理的责任制度,由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存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出纳与会计人员、票据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建立资产业务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至少由三名人员组成,在资产内部规范流程中资产业务管理委员会处于核心地位。第三,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生大额资金支付业务、重大资产购置、处置事项要由集体商议、集体决策。

(二)货币资金管理风险点及防控措

货币资金管理的风险点主要有:第一,出纳兼任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务处理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第二,经济业务支付所需银行预留印鉴(公章、财务专用章、私章等)和票据全部由同一人员保管。第三,未配备专门的保管设备保管货币资金和单位用章。第四,未设置现金日记账本,未及时将现金业务支出收入的每笔业务登账。第五,未设置现金备用金保管的最高限额。第六,未设置现金盘点与会计对账制度。货币资金管理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单位应当专门设立出纳岗位,制定出纳岗位责任制度,出纳岗位主要负责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和登记工作,出纳岗位必须和会计岗位相互分离,不得由同一人办理现金业务的全过程,除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接触现金。第二,严禁将单位的所有印鉴交由同一人保管,个人印鉴特别是单位负责人的印鉴应该由本人保管,不得寄存由其他人员保管。第三,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全部集中一人保管。第四,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购置一个保险设备专门存放现金、票据和印鉴等物件。第五,现金出纳人员负责设置现金日记账本,及时逐笔登记每笔现金支出、收入业务。第六,设置现金备用金限额标准,现金超过限额标准的,出纳人员要及时将超额的现金缴入银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第七,每日出纳人员都要对现金进行盘点,每月至少一次出纳人员要与会计人员进行现金对账,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银行存款管理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银行存款管理的风险点主要有:第一,出纳人员未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账本或者未按照要求逐笔登记银行收入、支出款项。第二,出纳人员未按照要求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也未与财务人员核对会计账中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第三,存在私自开设账户、撤销账户和公款私存现象。第四,未及时拨付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性专项资金收入,导致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第五,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部分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缴或者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助拨付。

银行存款管理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出纳人员应当负责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账本,及时逐笔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登记每笔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业务。第二,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与财务人员会计账中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三,单位要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条例,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设账户、撤销账户以及严禁公款私存,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第四,对于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性专项资金,要及时通知下属部门及人员开展相关业务活动,要在下级部门申请拨款10个工作日内拨付款项。第五,会计人员至少每季度清理一次往来款项,对于已完工结算的项目结余资金要及时上缴财政,做到专款专用;对于应收款项应及时向个人追讨或向上级部门申请补助资金。

(四)非流动性资产管理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非流动性资产管理的风险点主要有:第一,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及时录制资产卡片或登记信息不完整。第二,未制定非流动性资产使用人和保管人制度,贵重物品、保密资产未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第三,对报废、调拨和处置的资产未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手续和资料不齐全。第四,资产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没有定期盘点非流动性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非流动性资产管理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业务经办人要将固定资产发票复印件交由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要及时录制资产卡片,资产信息要完整、准确,会计人员要对资产信息进行复核。第二,建立健全非流动性资产使用人和保管人制度,资产管理人员要逐一落实每项资产的使用人员及保管人员,并且要求使用人员和保管人员在相应的资产卡片上签字确认。第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贵重物品和保密资产,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触贵重物品和保密资产。第四,单位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于报废、调拨和处置的每件资产都要先上报资产业务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保证手续完整、处置资料齐全。第五,资产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非流动性资产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资产业务管理委员会,并按照资产业务管理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处理。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公众号
公众号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