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包括哪些)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机关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经费支出的管理。(一)管理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谁经手、谁负责”,所有经费支出必须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的原则。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对发票和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科对报账手续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二)审批权限:所有经费支出由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局长共同审批。

第三条 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对于办公经费及专项经费的拨付程序,须由承办科室经办人事前填报支出申请单,按审批程序签批,经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局长签批后方可进行相应的公务支出活动。经办人须在规范的原始票据上签名,先送财务科会计进行规范性审核,然后经财务科室负责人审核,再报财务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报销时需附上相应的支出申请单、支出审批卡、相关的支出文件、合同等原始附件,原始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每周三为机关财务科集中报账时间,其他时间为凭证整理、报表录入等其他财务工作时间。

第四条政府采购管理。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严格按照白洮财采[20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限额标准50万元(含50万元);工程类项目限额标准100万元(含100万元)。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含200万元);工程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含400万元)。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一)公务出差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出差前须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局长出差由分管区长批准,机关其他领导、工作人员及基层单位一把手出差由局长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二)报销标准:差旅费报销按照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需要单位承担住宿的要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按照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80元包干使用,详细参照《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相关文件、支出申请单、支出审批卡、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交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对于市区内工作人员到各乡镇公干,按照《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关于明确区内交通费、误餐补助费、食堂补贴等开支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六条办公经费管理。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及相关科室统一购买,财务科监督。各科室不得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各科室需添置办公用品,先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统一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时须两人以上同往,相互监督,严格采购与验收分离。完善保管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实物台账,对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分发、领用等实行全程记录。办公用品发票没有明细的必须附有明细清单。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后按一般程序报账。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购置固定资产的,需明确新购资产保管责任人,机关财务人员同时将新购资产的品牌全称、规格型号、使用保管人和保管地点等信息完整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需向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处理残值及时上缴国库,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第八条 报账要求:各项开支按照财政局核算中心要求应在三个月内报账(上述规定了具体报账时间的,按规定时间报账)。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账所产生的责任由个人承担。报账凭证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第九条 往来款项管理。加强机关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机关财务原则上不向干部职工办理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需报财务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洮北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洮北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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