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管理制度(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研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有效执行产品研发工作,确保产品达成客户指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研发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业务部职责:
1.客户开发与采购需求等处理。
2.新产品开发评估申请、开发执行通知等处理。
3.样品及送样文件等申请、客户承认书的取得、售后服务等。
第四条 产品研发部职责:
1.开发作业准备,设计构想提出,开发可行性评估的执行、汇整、回复。
2.协助产品规格的确认、进度管制与跟催。
3.产品设计、审查及确认。
4.样品制作。
5.样品测试的申请、试产、量产等协助。
6.建立完整的新产品开发过程履历。
第五条 工程部职责:
1.参加开发可行性评估、设计审查等执行及协助制程的规划、改善。
2.样品的评估、设计规划、审查、制作等工作的执行,进度管制与跟催,以及制造技术的开发。
3.协助样品制作的检验、讨论和改善事宜。
4.量产执行,制程不良率的检讨改善,技术、经验的传授等。
5.进度控制,制程检验技术开发。
第六条 跨功能小组职责:
1.对产品开发细项进行讨论。
2.进行设计审查。
3.进行产品可行性评估。
4.核准生产零部件。
5.进行量产管制。
第七条 品质部及支持部门职责:
1.参加产品设计审查,提出对产品质量的计划与测试确认。
2.审查确认设计阶段与制程阶段的FMEA分析。
3.送样时的质量功能确认,量产过程中不良率改善及检讨与追踪。
4.审查设计的内容是否合乎客户质量需求,检验图样制作的可行性,检测成品及完成检测段制造的FMEA文件制作协助,确认各项管制方式是否恰当。
5.参与开发案件结案总检讨,并针对相关质量情况,提出说明。
6.核查开发部是否依系统文件规定完成相关记录作业。
7.客户样品认可作业中,发现质量异常时,依据客户抱怨及时处理作业办理。
8.新产品首件检验。
9.回馈改善。
第四章 作业内容
第八条 客户对产品提出设计开发需求。
第九条 组建跨功能小组,并讨论是否需客户提供图样。
第十条 若无须客户提供图样则直接转单,由跨功能小组进行产品开发细项讨论,并整理出开发设计检查表、设计目标及计划等,进行产品设计。
第十一条 若客户提供图样,直接进行产品设计。
第十二条 产品设计过程中,形成评估用清单,如规格及产品图样等。
第十三条 完成产品设计后,由跨功能小组审核,并产生可行性评估报告。
1.审核通过后,交由工程部进行样品评估及估价,并整理;审核不通过者,重新进行产品设计。
2.工程部对样品进行评估及估价后,将样品评估报告交予产品研发部进行成本及投资效益分析。
3.由产品研发部将成本及投资效益分析表交予支持部门核准;被判退者,由产品研发部重新进行产品设计。
4.待申请批准后,由工程部进行样品设计,并产生样品图样及点检表。
5.样品设计完成后,由部门主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图样发到精加工进行零件加工;如未通过,由工程部重新进行样品设计,直至通过。
第十四条 工程部将对试模产品进行自主检查,并对新产品评估,产生评估报告。
1.自主检查不合格者,对产品、样品及零部件进行分析,将不合格样品零件退还,对零件重新进行加工修理;若自主检查合格,则由工程部依工程零件图样,填写“新产品首件检验表”,并送交品质部进行样品检验。
2.样品检验通过后,对样品进行确认并发行;样品检验未通过者,直接退回工程部进行修改,并重新送样进行样品检验。
第十五条 待所有产品零件完成后,依照试产作业流程进行试产。
第十六条 产品生产后,由产品研发部填写“新产品首件检验表”,并送交品质部进行样品检验。样品检验通过后,直接进行生产批准程序审核流程;如样品检验未通过,则重新进行试产作业。
第十七条 批量试产后,由品质部针对产品质量从客户端获取回馈信息,并召集各部门针对相关质量问题提出改善对策。
第五章 研发程序或内容变更
第十八条 变更提出:由工程、生产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相关变更内容。
第十九条 变更确认:由工程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审核,进行变更。
第二十条 变更评审会签:
1.根据其中内容的适用性,由相关部门主管评审会签。
2.评审会签时,对变更内容作相应审查。
3.所有的评审会签活动均需在两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十一条 变更核准:
1.各部门会签完毕后,交总经理核准。
2.在生产实施前,持有客户代表的核准或同意放弃的核准。
第二十二条 变更通知及发行: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变更及发行。
第二十三条 变更执行:
1.工程部按照变更内容变更各相关文件,并由工程指定文员记录于“文件管制签收记录表”中,分发至各相关部门。
2.相应旧版文件回收,原版盖“旧版文件章”留档保存,便于以后查阅。
第二十四条 追踪变更效果,并作出结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