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和效率,保障教育科研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一、科研项目命名
科研项目命名应当遵循科学、准确、简洁、规范的原则,体现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进度等要素。
二、科研项目申请
1.科研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3)具有相应的科研实力和研究条件;
(4)具有合法的科研经费和实验室设备。
2.科研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科研项目申请表;
(2)科研经费预算报告;
(3)科研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4)研究成果报告或论文;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科研项目申请实行网上提交。申请人应当登录四川省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科研项目申请。
三、科研项目评审
1.科研项目评审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项目管理流程进行。
2.科研项目评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科研项目评审表;
(2)科研项目评审报告;
(3)科研项目评审意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科研项目评审结果由四川省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公布,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查询评审结果。
四、科研项目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按照项目管理流程进行。
2.科研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项目责任明确,谁负责谁监管;
(2)科学规划,合理组织,及时推进;
(3)注重创新,提高质量,确保完成。
3.科研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科研项目质量和水平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本管理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