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为规范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保障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职责主要职责实施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保障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职责主要职责实施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管。
第三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旅游局管理的科研项目。
第四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项目管理由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负责。
第五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申报、评审、验收、使用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质量的监管,确保科研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二、项目申报
第八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与旅游业相关性强;
(四)能够满足旅游业发展需要。
第九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技术报告;
(四)项目财务预算报告;
(五)项目使用计划;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项目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目标、范围和内容;
(三)项目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四)项目预算和进度安排;
(五)项目论证和评审结果。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书应当由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当通知项目申请人,并告知项目是否通过申报。
三、项目评审
第十二条 项目评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
(二)实用性、可操作性、可行性;
(三)与旅游业相关性强;
(四)能够满足旅游业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项目评审应当由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组织,可以采用评审小组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小组应当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回避与项目相关的业务关系。
第十四条 项目评审结果应当通知项目申请人,并告知项目是否通过评审。
四、项目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项目符合申报要求,能够完成相关任务;
(二)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能够满足旅游业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应当由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组织,可以采用验收小组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小组应当由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回避与项目相关的业务关系。
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结果应当通知项目申请人,并告知项目是否通过验收。
五、项目使用
第十八条 项目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使用,节约资源;
(二)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十九条 项目使用应当由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行监管。
六、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九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一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三、其他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三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四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五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六条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使用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科研项目的合理利用。
以上就是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