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机构牵头发布《气候变化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气候变化课程)
伴随各种极端天气的出现,人们对于气候变化主题越来越敏感。3月1日在江苏常州举行的第二届“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气候变化教育”研讨会上,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等地的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分享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由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牵头,联合全国合作研究者研制的中英文版《气候变化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也在本次会议上发布。
研讨会主题
华东师范大学李家成代表发布《指导纲要》
与会代表反映出对我国生态文明教育的高度认同。代表们反映,在我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背景下,教育工作者开展气候变化教育势在必行。
与会代表发言
与会者强调,气候变化教育的开展,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据了解,本次会议的参与者包括中小学、职业院校、老年大学的校长和教师,有社会组织代表,还有企业和社区代表。分享的成果都体现对更多主体力量的凝聚,体现出更能融入、影响生产、生活、治理场景的特征。
本次发布的《气候变化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认为,教育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举措之一,通过影响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和生活选择,有助于学习者形成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要的素养。鉴于气候变化本身的复杂性,要求以多面向、跨学科思维来开展气候变化教育,体现综合性、实践性、丰富性。
该纲要突出了教育目标的清晰,认为气候变化教育要发展学习者的价值观与思维方式,包括增强学习者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的地球生命共同体意识,形成尊重、协作、贡献于人类文明、人类发展、地球生命的价值取向;形成合理认识个人与人类关系的思维方式;增强知行合一、领导变革的价值取向,形成合理认识点滴努力与系统更新关系的思维方式;增强立足当下、主动作为的价值取向,形成合理认识当下与未来关系的思维方式。气候变化教育也要发展学习者的知识与能力,包括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自然科学类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和学习者的领导力、实践力、综合解决问题力、终身学习力。该纲要还强调,气候变化教育的目标还应包括形成学习者在生产、生活和参与治理中的新习惯,使人能将所学的气候变化知识与能力渗透、体现在日常生活、生产、社会治理及全球治理中。
基于上述目标,该纲要提出了具体的内容结构,强调在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等多类型教育机构主动投入下,全面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气候变化教育的新局面。
在本次研讨会上,结合这一纲要,与会者进一步分享了跨学科整合和项目化学习,亲子、代际学习与家庭社群学习,社会资源的开放与合作,数字化学习等多类型途径,强调面向全民开展气候变化教育,要倡导个体学习、群体学习、共学互学,提倡项目化学习、观察学习、体验式学习、探究式学习、课堂学习等多种方式,重视真实的生产与生活世界、书籍、视频、模拟软件等多类型学习资源。
据了解,由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牵头,已经形成全国性的研究网络,并进入丰富的国际对话场景中,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德国汉堡、芬兰埃斯波、希腊雅典、韩国首尔、日本冈山、澳大利亚温德姆等保持密切的合作,致力于共同形成气候变化教育的全球网络和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