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发布 –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水平推进组织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会、基金会,基层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科协系统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度工作部署,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现开展“高水平推进组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

项目说明: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协组织的政治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通过开展系列培训,引领科技社团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把好科技社团发展的正确方向。拟支持活动5场。

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市科协系统学会、基金会,基层组织;

2.经费额度:不超过1.45万元/场;

3.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申报单位优先(包括功能性党组织);

4.项目咨询:段巍 84650077-8611。

(二)引领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活动

项目说明:

大力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活动,深入挖掘科学家故事,生动讲述科学家的先进事迹,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科学家精神,激发勇担使命重任的责任感,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拟支持活动5场。

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市科协系统学会、基金会,基层组织;

2.经费额度:不超过0.78万元/场;

3.项目规模:不少于100人/场;

4.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申报单位优先(包括功能性党组织);

5.项目咨询:段巍 84650077-8611。

(三)党建经验交流工作活动

项目说明:

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围绕党建工作案例分享、党建工作能力提升、政策宣讲等方面设计主题,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加强组织间的联络和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拟支持活动6场。

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市科协系统学会、基金会;

2.经费额度:不超过0.6万元/场;

3.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申报单位优先(包括功能性党组织);

4.项目咨询:段巍 84650077-8611。

(四)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建设

项目说明: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围绕组织融通赋能、特色业务工作等2类设置相关项目,积极履行高校(科研院所)科协职责,探索作用发挥模式。拟支持18项。

1.组织融通赋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围绕经验交流、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交流沙龙、专题研讨、联学互鉴等活动或相关项目;

2.特色业务工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学传播、成果转化、科创服务、人才培养、决策咨询、国际交往等方面开展符合自身特色的业务活动。

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协等;

2.经费额度:不超过2万元/项;

3项目咨询:梁云 84650077-8611。

(五)新时代首都科技社团发展研讨活动

项目说明:

组织科技社团负责人,围绕“新时代首都科技社团发展”主题,交流科技社团运营与管理经验,共同探讨新时代科技社团在组织建设和内部治理(含党建)、科学家精神宣教、人才培育激励、学术交流研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经济融合、决策咨询建议、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科普服务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传播、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科协应用等10个方面工作的新路径与新举措,为科技社团谋划自身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拟支持活动3场。

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市科协系统学会;

2.经费额度:不超过3万元/场;

3.项目咨询:郭磊 84650077-8606。

(六)对接交流活动

项目说明:

支持科协组织赋能融通,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水平。拟支持活动6场。围绕以下两个方向:

1.举办秘书长沙龙。邀请科协组织秘书长,以座谈沙龙的方式分享组织建设和内部治理(含党建)、科学家精神宣教等10个方面的工作经验,对接资源,促进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2.开展社会化服务活动。以科技工作者需求为导向,为科技工作者提供联谊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的社会化服务。

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市科协系统学会、基金会;

2.经费额度:不超过2万元/项;

3.项目咨询:郭磊 84650077-8606。

(七)数字化改革试点

项目说明:

支持学协会等科协组织数字化转型,围绕数字科协科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技社团和基层组织建家开店,拟征集10个数字化应用场景或数字化工具。

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市科协系统学会、基金会,基层组织;

2.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

3.项目咨询:郭磊 84650077-8606。

二、申报要求

1.市科协系统学会、基金会以自身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协以其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项目执行工作由本单位科协承担完成。

申报单位注册地为北京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立项项目可以提供发票。

2.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支持不超过两个项目。已获得2023年北京市财政经费资助的申报单位(项目内容基本相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机构。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撤销,引起调整预算的,须按原报批程序上报批准后方可调整。

6.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

7.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要求,向社团中心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绩效支撑材料,接受社团中心对项目的绩效考核。

三、申报程序

各学会、基金会,基层组织按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填写须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申请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须单独填写申报书。

请于2023年8月4日12点前,登录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打包上传《项目申报书》(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版);《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寄送到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611室

收 件 人:梁 云 13671097283

附件:项目申报书

(点击下载附件)

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6日

来源: 北京市科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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