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内容)

为使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化,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达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办法。

一、违章处罚程序

1.处罚单由安全主责部门出具,一式三份,主管负责人签字(罚款2000元以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2000元以下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一份交财务,一份交受处罚人员或单位,一份在安全部存档;处罚单有通知性质,如受惩罚人员拒绝签字同样生效;处罚单涉及现场整改问题附影像资料。

二、对有以下行为的班组或人员,给予处罚

第一部分 安全机构

1.分包队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力,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屡次整改不到位,项目部有权要求更换劝退该员工,并进行处罚2000元/次。

2.各分包单位要保持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现场安全员的稳定,如随意人员更换,不通知项目部有关部门的分包队伍处罚1000元~2000元/人次罚款。

第二部分 安全例会、教育培训

1.不请假无故缺席安全会议的处罚20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次;

3.施工作业队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所有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人员信息录入等程序后才能入场作业,违者对分包队伍处罚100元/人次。

4.进场人员未如实、按时提交实名制资料(身份证等);人员离场不及时上报人员变更信息,违者后果自行承担。

5.协作单位进场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特殊工种专项教育、验证等程序直接上岗的,对相关分包队伍处罚200元/人次。

6.进场作业人员不配合工作,未接受安全培训即上岗作业的对协作单位处罚100元/人次。

7.作业人员作业前不配合工作,未接受班前教育直接进行作业的,未填写班前教育记录的,对协作单位处罚100元/人次。

第三部分 标准化、安全环境、文明施工

1.所有材料按要求分类,堆码整齐,插挂标识牌,做到防潮、防雨;施工作业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500元/人次。

2.基坑、沟槽临边2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2米到10米范围内堆放重型材料、停放重型机具、材料未经项目部允许,违者对责任人处罚300元/人次。

3.挖孔挖出的土方,应随挖随清,孔口周围一米内不得堆土,违者对分包队处罚100元/次。成孔的桩孔必须覆盖有防护盖板,违者对分包队处罚100元/桩孔。

4.模板、脚手架、临时支撑、临时结构、墙体等拆除作业必须按照先支后拆、从上到下、从外到内的顺序,并采取支架保护措施,严禁采用顺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违者对分包队处罚500元/人次。

5.故意损坏生活区内公共设施,照价赔偿,并对破坏者罚款100元。

6.宿舍卫生、消防不符合要求,屡次不改(以二次为限)对所属施工队或其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舍次。

7.通向作业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有效的通道,如上下楼梯、爬梯、马道等,未及时设置或设置的通道无法保证人员安全通行的,对责任人、协作单位各处罚500元/部位次。

8.每日楼道、厕所等生活设施清理不及时,对责任人或单位处罚100元/次。

9.对于合同内由分包队伍或架子队完成的标准化施工内容、文明施工内容、安全防护等,如果责任单位不及时落实,由工程部组织落实,发生费用从责任单位计价中双倍扣除。

第四部分 安全行为

1.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行警告和制止,对不听劝阻仍冒险蛮干的分包队处罚1000元/次,并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2.项目部所属管理人员对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熟视无睹,放任不管对主要责任人处罚100-200元。

3.对上级单位、业主、监理及项目安监部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没整改完成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所属分包队罚款500元。

4.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执行门卫制度,做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尤其是车辆进出入现场一定要做好认真登记检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严格要求佩戴好安全帽,不准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施工现场,不按此操作者对责任人处罚50元/人次,对主管领导处罚100元/人次。

5.对私自挪用、破坏灭火器等消防器具以及其他防汛、应急物资等防护设施的对行为人处罚500元/次。

6.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登高(2米及以上)作业人员不配戴安全带且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系挂不牢靠、不规范,对违章人处罚100元/人次。

7.随意攀登井架和乘吊篮上下,在吊篮下停留和行走,对违章人处罚200元/人次。

8.施工现场在结构表面涂写乱画、随地大小便者,分包队需清理干净并罚款200元。

9.食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持有健康证不按规定清理食堂卫生等,被列入上级检查整改内容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人次。

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者,包括专、兼职安全员、群众监督员、看火人、信号工等,需要佩戴但没有佩戴袖标,对违章人罚款50元;

私自将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带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对违章人罚款500元。

11.偷窃、变卖现场材料或他人物品,根据情况对其所属单位罚款1000—3000元,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2.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对其所属分包队罚款5000—10000元,并对参与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处理。

1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乱抛烟头、废纸等杂物,对其所属单位罚款100元/次;

14.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对强令冒险作业的责任人处罚2000元/次。

第五部分 安全防护

1.未按技术交底和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的,对分包队罚款300元/次。

2.对在高处作业处随意向下抛扔物品,搭设、拆除作业不设警戒线且不设专人看护的行为处罚200元/次;高处作业必须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作业面堆放的材料必须有可靠防坠落措施,违者对分包队处罚100元/次;

3.施工机具无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损坏继续使用或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人次。

4.对未经生产经理、安全部、楼号长等同意私自拆除孔洞、临边的安全网、防护栏杆及密目网、脚手架斜撑、连墙件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对处罚500元/部位次。

5.特种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对责任人或其单位处罚100元/人次。

第六部分 机械安全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身携带证件复印件,以备查验,违者对责任人或其单位罚款200元/人次。

2.操作人员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给予2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情况对协作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3.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制度,机械设备明确责任人。违反以上规定的对相应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

4.凡使用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罚款200元/次。

5.机电部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违者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6.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期间不得离岗或交由他人操作。需离开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运转,并拉闸断电上锁,违者罚款100元/次。

7.运转、传动部位的防护罩,电焊机的防护罩应配备齐全,违者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电焊机双线不到位,搭铁线借助钢筋做连接的,发现一次给予100元的罚款。

9.操作人员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限位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违者罚款300元/次。

1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在非生产时间内,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操作机械设备时操作人员严禁玩手机,违者罚款300元/次

11.用电机械设备应搭设防雨、防砸棚,不得在雨天露天作业,违者对有关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第七部分 临电安全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随身携带操作证复印件,以备查验,违者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2.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接线、更改线路等临电作业,违者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3.每日由安装部组织电工进行施工现场用电巡查,并及时填写巡视维修记录,违反以上规定对电工及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4.电缆一律埋于地下或悬挂,任何情况下不得拖地,违反以上规定对该人员罚款100元/次。

5.电工接线时须检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等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接线,违者处以300元/人次的罚款。

6.重复接地点不符合规范要求,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7.配电箱箱内应有详细的配电箱系统图,张贴日检查记录,并在每块控制开关处注明所接用电设备,违者处以项目部、分包队电工200元/处的罚款。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有带电明露体,漏电保护器的上下防护罩齐全,违反以上规定对工区、分包队罚款100元/次。

9.电工检修线路或配电箱时,应提前通知相关用电单位,在断电处及上级控制开关处悬挂醒目断电维修警示标牌,并设专人守护,违反以上规定罚款500元/次。

10.工区、分包队电工应认真按临电内业资料要求整理,做到内业资料及时、完整、有效,不完整的每次罚款50元。

11.宿舍私拉乱扯违章用电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罚款100/处。

12.使用花线、胶纸线、护套线等不符合规定的电线罚100/处。

第八部分 消防安全

1.宿舍内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罚款100元;

2.对电焊、气割等用火作业不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不开动火证、无看火人、动火点易燃物未清理、气瓶间距不足、混合运输和吊装、任由气瓶曝晒而不采取防晒措施等)对责任人处罚300元/次。

3.易燃易爆品使用后不能及时返库存放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部位次。

4.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栓周围堆物、灭火器恶意损害的行为对责任人处罚200元/部位次。

5.违反消防制度、违反操作导致发生火灾的外罚2000元。

6.宿舍内起火做饭罚款500/次。

7.冬季生火取暖罚款500/次。

第九部分 项目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楼层内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及风险的,对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施工员)处以100-300元处罚。

2、班前安全交底不到位,安全晨会不按时召开的,对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处以50-100元处罚。

3、各班组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部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开展施工作业,相关人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施工员)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对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施工员)处以50-200元处罚。

4、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避免冒险作业、违章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的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施工员)处以500-5000元处罚。

5、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安排人员24h值班,并做好现场安全、巡防工作,如因现场安防人员工作失职,给项目部造成财产等损失的,依据损失财产价值的20%,对其相关人员(生产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防人员)处以罚款。

6、项目部应做好门卫管理,要求门卫严格按照门卫管理制度实施,对出入车辆及人员做好登记,出入车辆做好检查,闲杂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应做到24h不缺岗、断岗,做好实名制管理,如未按照项目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熟视无睹、玩忽职守,对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门卫)处以50-300元罚款。

第十部分 奖励

1、班前安全交底活动开展较好的班组每次给予100元的奖励。

2、为开展安全活动献计献策的有功人员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3、安全生产评比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200-500元奖励。

4、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5、每月参加安全检查,为安全作出贡献的人员,每个季度给予200元奖励。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到位,对各楼号管理有方法,能排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对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施工员)奖励100-200元。

7、班前安全交底到位,安全晨会组织到位,对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奖励50-100元。

8、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对现场安全管理到位,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对相关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楼号长、施工员)奖励500-1000元。

9、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安排人员24h值班,并做好现场安全、巡防工作,避免现场物资及财产损失,在工作期间如逮住偷盗人员,依据偷盗财物的价值的10%,对其相关人员(生产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防人员),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应做好门卫管理,要求门卫严格按照门卫管理制度实施,对出入车辆及人员做好登记,出入车辆做好检查,闲杂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应做到24h不缺岗、断岗,做好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到位,对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门卫)奖励50-100元罚款。

11、奖励资金来源:安全罚款、项目经理部设置的安全奖励资金。

附 则

1.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2.本制度仅供参考,不足之处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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