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用“标准”抓内控 审需求 强规范(内控审查)

长治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业务开展与内控规范协同发展的思路,在全省上线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功能后,率先响应,靶向施策。针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内控制度不健全、科室职责不清、关键控制节点不明确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预算单位将各环节岗位职责、流程步骤和关键控制要素细化、具体化,使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过程透明、清晰,进度可控。

全面落实职责,主体分工更明确

据介绍,当前长治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采购人相关项目人员专业能力普遍不强,采购需求编制水平低;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方案未能实现有机统一,履约验收内容、风险管控措施不明确;采购需求审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等。针对这些问题长治市财政局强调,采购人应引起重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引智借力加以解决,加强对采购需求形成过程的管理。

一方面,在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方面应当进一步明确部门细化职责,具体应包括: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需求部门、财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法规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职责,要明确分工,落实议事、协调、决策、执行、监督责任,规范高效决策。另一方面,主管预算单位及采购人应当加强对采购需求的风险防控,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法律风险、廉政风险、舆情风险。各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认真梳理不同业务、环节、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

涵盖关键节点,执行过程更规范

严控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起点,补齐采购需求规范不足的“短板”,长治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应紧抓制定采购需求的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控制。“接到《通知》后,我们着手细化工作流程,从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到文件编制,到审查再到确认与调整环节,聚焦每一个关键节点。”长治市某单位采购专员介绍,该单位已逐一完善了制度依据、职责分工、基本流程等内容。

具体来讲,制定采购需求应重点把握提出采购需求、审查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调整四个环节的分工。在提出采购需求阶段,建立一般审核程序,部门内部要通过集体决策,业务需求部门履行决策程序过程中,重点对需要审查的事项进行审核。在审查采购需求阶段,归口管理部门(需求审查组)负责组织需求审查,可以委托未参与采购需求编制的,且具备审查能力的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需求审查,并对其出具的审查意见负责。

采购需求审查通过后,业务需求部门负责组织履行决策程序,确定采购需求。主要审核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审查,审查内容是否齐全。采购需求确定后,在后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由业务需求部门调整后,组织履行决策程序,涉及主体关键性内容的调整,建议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领导小组、行政办公会或者党委(组)会议等方式决策。调整内容较多的,在履行决策程序前,由归口管理部门(需求审查组)组织审查。

可衡量可比较,推进标准化建设

采购文件是采购需求的核心部分,相当于整个采购项目的“纲”。长治市财政局加快推进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要求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协作发力。

市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围绕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审核,细化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需求标准化模板。遵循先易后难、通俗易懂的原则,主管部门及时跟踪并根据市场供给、技术进步程度和价格变动等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本部门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第三方机构也要积极参与建设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充分借助“互联网 采购”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采购需求指标数据化、可衡量、可比较,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采购人应扎实推进四库建设,即货物(服务)技术标准库、货物(服务)库、咨询专家(机构)库、标准采购文件库,为高质量开展采购需求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将按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加速键”。然而,推进各预算单位建立内控制度这项工作是艰苦的,长治市财政局经过了3年的努力,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出击”,重点聚焦营商环境,凝聚合力破解难题。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新型采购人制度,基本实现内控制度建设“全覆盖”。(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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