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是指全国总工会及其所属工会组织用于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种经费。
第二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的原则是公开透明、民主理财、科学分配、节约高效。
第三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全国总工会的宗旨和实际需要,主要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正常工作,保障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经费支出
第四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符合全国总工会的预算和支出计划,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经过工会组织和经费管理人员的审核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与工会组织的工作需要进行紧密配合,并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三章 经费监督
第八条 全国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经费监督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
第九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确保经费的使用情况符合全国总工会的宗旨和实际需要。
第十条 全国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各种问题,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由中国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二条 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全国总工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