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贵州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贵州省政府批准,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贵州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贵州省政府批准,制定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贵州工会经费属于工会组织专用经费,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包括用于工会组织成员的福利待遇、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益、职工健康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 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和合理。
第二章 经费支出
第四条 贵州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用于工会组织工作方面的支出,包括参加工会活动、开展工会工作所需的经费等。
(二)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包括职工食堂、宿舍、卫生设施等费用。
(三)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支出,包括职工法律援助、劳动保护、职工健康保障等费用。
(四)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支出,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证书考试等费用。
(五)用于工会活动方面的支出,包括工会会员节日福利、工会会员的生日福利等。
(六)其他用于工会组织工作的支出。
第五条 贵州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虚报、冒领、套取经费,不得用于与企业盈利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 贵州工会经费支出应当公开,工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经费支出情况,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经费审批
第七条 贵州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由工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第八条 工会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 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工会经费审批人应当对工会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 经费监督
第十一条 贵州工会经费使用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工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经费支出情况,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由贵州省政府负责解释。
参考文献:
1. 贵州政府网:《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2.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3.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