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对象
从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受聘中级工程师级职务或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级职务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
2. 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4.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级职务任职资格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1. 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或施工、监理工作,成果达到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以上级别要求,并获得本专业主管部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
2.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本专业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或施工、监理工作,并获得两项本专业主管部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
3.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非等级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或施工、监理工作,成果达到市级科技进步奖及以上级别要求。
4. 在实施市级重点工程项目中承担项目负责人或关键技术骨干,负责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实现项目关键目标控制,项目最终效果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四、论文著作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出版过本人独立或有他人合作编写并经市级以上单位统一出版的学术专著。
2.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为核心期刊)。
3. 在具有市级以上双效期刊号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论文奖。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完成并承担过本专业工程师级的工作内容,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六、其它方面要求
(一)外语要求
1. 不参加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2. 在国际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可视同符合职称外语要求。其他要求符合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要求的可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可免于外语考试。评审当年未参加外语考试者须在任现职期间补考一次。在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内进行评审。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破格参加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评审条件。通过外语培训获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证书者或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者可视为符合外语要求。在国外学习进修时间半年以上者视为符合外语要求。外籍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免试条件另行规定。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国家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免试人员除外)。申报人员根据申报地区的要求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即可。取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证书的申报人员可视同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另行规定。
2. 申报人员须使用统一规定的软件进行申报,申报其它软件或使用其它版本软件者不予受理。
(三)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情况是衡量一个人技术水平高低的标志,也是衡量一个人能否被聘任上一级职务的主要条件之一。取得助理工程师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各级人事部门在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继续教育不合格者不能参与评审。对于其它方面的要求可以参考相关文件进行撰写。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