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办、电教中心、人才办等组织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党建办有事业编吗)

县级组织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有三个,党建办、电教中心、人才办。其中电教中心是参公单位。

在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党建办属于部门授权的事业单位,承担的是组织部机关应该承担的党的建设工作,改革的方向,是将其承担的职能划归机关,由机关承担,或者将党建办设置为组织部机关的内设机构。职能划归机关,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党建办所有人员都要划归组织部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由于控编减编,各地的行政编制都比较紧缺,因此,将党建办改革成为组织部机关的内设机构,在过渡期内依然使用事业编制,采取调剂编制或者分流的方式,逐渐消化解决。

党建办、电教中心、人才办等组织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党建办有事业编吗)

电教中心是参公事业单位。由于分类改革过程中,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转到机关承担,因此,事业单位不再参公。这样,电教中心的参公资格就会消失,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和待遇,待政策对接后改革。

人才办和人社局的知工办、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等整合,成立综合人才服务中心,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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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改革进展,所有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由组织部承担,人社部门改革以《劳动合同法》调节规范的范畴为主,偏重社保、就业、劳动监察等工作。组织人事工作也实行组织部统一管理,不再将人事工作人为分割成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党委、政府等条块,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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