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党建引领基层税收治理新“枫”尚(党建引领税收工作)

本微讯 天水市税务系统以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建立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实现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治理相融互促,探索出税收基层治理新路径。

突出党建引领“明方向”。该局党委将基层税务部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增强全市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举措,发挥“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制优势,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全面化解矛盾争议作为基层税务部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切入点,深化“支部 ”“ 支部”举措,依托基层党组织主动将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现场、化解在萌芽,持续彰显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成效,为有效提升基层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注入了新的活力,树立了具有天水税务特色的“走在前列”党建引领标杆和“就地化解”税收治理标杆。在各基层单位,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集诉求收集、精准推送、规范执法、争议调解、风险防控等一体化的基层税收治理综合体系,切实提高了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突出组织功能“强堡垒”。该局党委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在党支部,强化“两功能一作用”,制定《关于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税务系统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细化分解《甘肃省税务系统党支部日常考核评价指标》,集成党组织优势、叠加党支部效能,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列入“党员积分、小组争星、支部夺旗”一体化考核机制内容,发挥党支部书记“管到人头”、党小组组长“近距离”优势,落实“纪检委员履责时间”,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在解决涉税矛盾纠纷中挺膺在前、表率带动,努力做到重点难点推进到哪里、矛盾问题出现在哪里,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以“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工作的成效检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色,凝聚起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强大合力。甘肃省税务局和甘肃省司法厅联合对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甘谷县税务局调解委员会授牌命名为“甘肃省‘枫桥式’调解组织”。这是甘肃省行政领域“枫桥式”调解组织建设的首次试点,在全省各部门引起了良好反响,社会效应持续扩大。

突出典型带动“树标杆”。天水税务系统充分发挥先进引领示范作用,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剡红红劳模创新工作室”功能融于“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建设之中,与税费服务支持中心紧密结合,联动前后台打造综合涉税服务品牌,在解答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8个县(区)税务局普遍设立调解委员会,建立“业务专家 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税费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等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加强与社区街道、派出所、中介组织等部门协作,构建“税务人员 网格员”的合作机制,税费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各个街道,开展政策宣辅、争议化解,确保将问题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目前,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已化解办证难问题1176户次、解决涉税争议100余件次。

突出职能监督“防风险”。天水税务系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厚植严的氛围,推动基层税务所(分局)在处理纳税人缴费人矛盾争议时主动履行严管所辖责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以严格规范公平公开的执法,有效规避了税费风险、执法风险。树牢风险意识,市、县成立风险应对中心,三级联动强化过程监控,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和职能部门综合监督的效能;积极落实“首违不罚”,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和范围,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使纳税人缴费人充分感受执法温情,增强税法遵从度。强化5C 5R数据质量管理,通过提醒、提示、辅导方式推送风险疑点,将税费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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