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期间核查、内部校准评审要点解读(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征求意见)
1、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期间核查和校准、检定的区别:
3、内部校准的要求
3.1、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或经授权。
3.2、实验室实施内部校准的校准环境、设施应满足校准方法的要求。
3.3、实施内部校准应按照校准方法要求配置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以及辅助设备,其量值溯源应满足要求。
3.4、实验室实施内部校准应优先采用标准方法,当没有标准方法时,可以使用自编方法、测量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方法等非标方法。当使用非标方法时,应经过确认。外部非标方法应转化为实验室文件。
3.5、内部校准活动应满足对校准领域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3.6、内部校准的校准证书可以简化,或不出具校准证书,但校准记录的内容应符合校准方法的要求。
3.7、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程序、质量监督计划应覆盖内部校准活动。
3.8、相关法规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测量设备,应按规定检定。
4、无法溯源时的三种方法:
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按照SI单位进行,这种情况下,校准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
例如:
一一使用有能力的供应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来对某种材料给出可靠的物理或化学特性;(内部校准)
一一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被有关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协议标准。
一一可能时,要求参加适当的机构间比对计划。(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