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工会经费是由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共同筹集的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经费。
第二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用于工会组织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二)用于职工福利和工会活动;
(三)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会经费必须用于工会组织的工作;
(二)工会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开支;
(三)工会经费必须由工会经费开支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工会组织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开支;
(二)职工福利开支;
(三)工会活动开支;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支。
第五条 工会经费的开支应当由工会经费开支表进行监督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支或者虚报开支。
第六条 工会经费的开支程序:
(一)工会经费开支前,应当由工会组织开具经费开支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工会经费开支时,应当由工会经费开支表进行监督;
(三)工会经费开支后,应当由工会经费开支表和相关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工会经费的报销程序:
(一)工会经费开支前,应当由工会组织开具经费开支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工会经费开支时,应当由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发票;
(三)工会经费开支后,应当由工会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 工会经费的审批程序:
(一)工会经费开支前,应当由工会组织开具经费开支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工会经费开支时,应当由单位工会组织进行审批;
(三)工会经费开支后,应当由单位工会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与工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