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按时交付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通过建立施工进度考核制度,对施工企业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按时交付使用。
第二条 范围
本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的企业。
第三条 考核标准
施工进度考核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项目计划进度;
(二)施工项目实际进度;
(三)施工项目质量;
(四)施工项目安全。
第四条 考核程序
1. 施工企业应当制定施工进度考核方案,并组织相关考核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考核。
2. 考核人员应当依据本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对施工项目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报告。
3. 施工企业应当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第五条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反映施工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质量。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良四个等级。
2. 优秀等级的考核结果应当达到90分以上,良好等级的考核结果应当达到80分以上,一般等级的考核结果应当达到70分以上,不良等级的考核结果应当达到60分以上。
3. 考核结果应当真实反映施工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质量,并作为施工企业的考核依据。
第六条 处罚
1. 对考核结果不满意的企业,施工企业应当予以警告,并可以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如降低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吊销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2. 对考核结果造假的企业,施工企业应当予以处罚,并可以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如吊销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 其他
1. 本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施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2. 本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建设主管部门
日期:2022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