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四川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四川省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四川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省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是由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非税收入,用于支持和推动工会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合法、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不得虚报、冒领、滥用和浪费。

第四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由四川省工会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员会费;

(二)企业会员的工会经费;

(三)其他非税收入。

第六条 企业会员的工会经费按照会员的人数和会费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企业和四川省工会委员会确定。

第七条 其他非税收入包括工会经费支出的赞助、工会活动经费等。

第三章 经费开支

第八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会组织日常工作开支;

(二)工会活动开支;

(三)会员生活福利开支;

(四)工会设备维护开支;

(五)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开支。

第九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虚报、冒领、滥用和浪费。

第十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由四川省工会委员会负责审核,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项目包括:

(一)会议费;

(二)办公经费;

(三)会员福利;

(四)工会设备;

(五)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应当实行审批制度,开支单位应当将开支情况向四川省工会委员会报告,四川省工会委员会应当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经费监督

第十三条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应当加强对四川省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 四川省工会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四川省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虚报四川省工会经费。

第十六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由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解释。

参考文献:

1.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J]. 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 2017, (3): 65-72.

2.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J]. 劳动和经济研究, 2017, (4): 9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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