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8号文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8号文
为规范国防科研项目的计价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化,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科研项目的计价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化,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防科研项目的计价和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 计价方式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国防科研项目,是指用于国防建设或军事作战的科技项目。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计价方式,是指在项目申报阶段,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确定项目预算、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第六条 项目预算,是指项目完成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科研经费、物资采购、试验研究、工程实施等费用。
第七条 项目进度,是指项目完成所需的时间。
第八条 项目质量,是指项目完成所达到的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 项目预算和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应当符合国防科技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符合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并应当经过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 项目业主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项目业主在申报项目时,应当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预算书、项目进度书、项目质量书、项目报告等文件,并按照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要求,提交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十二条 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完成的质量。
第十三条 项目业主在项目完成后,应当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项目业主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要求,实施项目。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