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质量,保障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公路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立卷标准
立卷应当符合《公路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立卷标准,包括文件材料分类、编号、名称、内容、时间、来源、单位、 author(作者)等项内容。
三、归档要求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立卷要求进行归档,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设计文件;
(二)施工文件;
(三)验收文件;
(四)结算文件;
(五)其他文件。
四、文件材料分类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立卷,具体分类如下:
(一)设计文件按照项目类型进行分类;
(二)施工文件按照施工阶段进行分类;
(三)验收文件按照验收阶段进行分类;
(四)其他文件按照项目类型进行分类。
五、编号方法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编号,编号方法按照《公路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
六、名称要求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名称要求,名称应当准确、规范、清晰。
七、内容要求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内容要求,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八、时间要求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时间要求,时间应当与立卷时间一致。
九、来源要求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来源要求,来源应当真实、合法。
十、 author(作者)要求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author(作者)要求,作者应当真实、合法。
十一、其他要求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其他要求,如字体、字号、颜色、格式等。
十二、立卷归档
公路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立卷归档,立卷材料应当符合立卷标准,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封皮等操作。
十三、档案管理
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应当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包括查阅、借阅、修改、删除、销毁等操作。
十四、处罚措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