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服务质量,加强会议管理,确保会议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省级机关及其附属机构的会议费管理工作。
二、会议种类
本办法所称的会议包括:
(一)内部会议;
(二)外部会议;
(三)培训会议;
(四)其他会议。
三、会议举办
省级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举办会议,并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会议费用
会议费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开支和报销程序进行,并确保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身份和权限参加会议,并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六、会议管理
省级机关应当加强对会议的管理,确保会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七、处罚措施
省级机关应当加强对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本办法的实施,为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提高会议服务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推进省级机关信息化建设。
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2023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