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服务质量,加强会议管理,确保会议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省级机关及其附属机构的会议费管理工作。

二、会议种类

本办法所称的会议包括:

(一)内部会议;

(二)外部会议;

(三)培训会议;

(四)其他会议。

三、会议举办

省级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举办会议,并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会议费用

会议费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开支和报销程序进行,并确保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身份和权限参加会议,并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六、会议管理

省级机关应当加强对会议的管理,确保会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七、处罚措施

省级机关应当加强对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本办法的实施,为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提高会议服务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推进省级机关信息化建设。

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2023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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