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新疆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规范工会经费的收支行为,确保工会经费收支公开透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疆各级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二、经费来源
新疆各级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工作经费、其他收入等。
三、经费支出
1. 工会工作经费:用于工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包括组织会员参加活动、开展文体活动、维护职工权益、组织工会活动等。
2. 生活福利支出:用于会员的生活福利支出,包括会员的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 其他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其他支出,包括工会干部的工资、工会设备的维护、工会办公室的开支等。
四、经费预算
新疆各级工会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经过工会领导批准。
五、经费审批
1. 工会经费支出必须由工会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支出方向进行支出。
2. 工会经费收入必须及时缴纳至自治区工会账户,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支出方向进行支出。
六、经费监督
新疆各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1. 内部监督:由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部门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内部监督,确保经费支出符合规定,并及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2. 外部监督:由自治区工会组织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外部监督,确保经费支出符合规定,并及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新疆各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新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日期: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