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予以废止的通知_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科技厅5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经2023年8月24日云南省科技厅第18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9月13日起施行。
附件:云南省科技厅5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科技厅5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科技项目在国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给予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已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已修订。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和本省政策被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实效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清理。 该办法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不适应现行政策环境。
云南省创新团队已纳入云南省 兴滇英才支持计划 ,省委人才办已于2022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团队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党人才办〔2022〕12号)。
该办法已不适应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优化提升的新部署、新安排、新要求。目前,从国家到我省已对平台项目进行了整合,各类平台由各类专项予以支持,不再对国家高新区平台建设予以单独补助。